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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斤,5KG(5000克)次氯酸钠消毒方案--湘怡源生
湘怡源生是湖南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品牌,湖南省AAA质量信用等级企业,湖南省AAA信用等级企业,湖南省AAA品牌信誉等级企业,全国水利系统优秀产品目录品牌,全国农村水利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入选企业,《消毒标准汇编》入编单位。
湘怡源生生产基地位于湖南长沙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研发中心位于北京望京科技园区,电解二氧化氯发生器制造和设备运行经验超过10年,服务超过20000多家用户,湘怡源生牌大型次氯酸钠发生器先后服务天津宝坻水厂,韩城水厂,江娅水电站,桃源水厂,铜仁地区水厂,桐梓官仓水厂,新疆莎车地区水厂,吉林白城地区,甘肃定西地区水厂,内蒙丰华集团水厂等。
湘怡源生始终坚持做产品即做人的核心理念,定位于做安全耐用的消毒设备,湘怡源生牌电解次氯酸钠发生器型号规格从2克一直到30000克均有生产,设备有全自动智能化电解次氯酸钠发生器,并取得了国家版权局颁发的基于物联网的水消毒设备远程监控系统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设备可以实现5G联网,实现手机端或电脑端远程操作和监控实施运行,根据用户需求,还有自动化电解次氯酸钠发生器和经济型电解次氯酸钠发生器。
湘怡源生牌电解次氯酸钠发生器具有国家法律要求的饮用水或者污水、循环水消毒的各项资质证书,可以在湖南省卫计委网站查询核实(湖南省卫计委网站输入湖南源生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即可显示所有批件及其他资质),有饮用水必具备的卫生许可批件和消毒许可证,也有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信息平台备案,湘怡源生是国内合法生产电解次氯酸钠发生器的专业厂家。
湖南源生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是我国水消毒设备制造厂家,CCTV7播出品牌,全国水利系统认可的产品招标重点品牌,全国农村水利工程材料信息年报入选企业品牌。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理事,长沙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品牌
湘怡源生牌电解食盐制次氯酸钠设备技术方案
基本情况:
地表水取水消毒供生活及工厂日常用水:5000吨/天,折合2083吨/小时(50000/24=2083)
设备选型为:电解次氯酸钠产氯量: 5000克/小时,供电:380VAC,50HZ。需要单独投加消毒液。
目录
1 总则 3
2 技术要求 3
3 设备技术规格 4
4 供货范围 6
5 工程技术服务 7
6 质量保证及检验验收 7
1 总则
1.1 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
1.2 本技术规格书为限度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为充分引述相关标准和规范条文,供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的限度要求和有关标准规范的优质要求。
1.3 供方提供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格书中所描述的设备、材料,供方提供的设备应是完整的,可运行的。
1.4 次氯酸钠发生器出厂前必须经过测试。
1.5 本设备招标范围含系统工艺、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及后期服务。
2 技术要求
2.1 规范和标准
2.1.1 容器制造和材料应符合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标准和规范。
2.1.2 次氯酸钠发生器应符合GB28233、HJ/T258等版标准规范的要求。
2.1.3 管道及材料应符合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标准和规范。
2.2 设计条件
2.2.1 设备安装地点为:。
2.2.2 现场可提供市政自来水,次氯酸钠发生器成套设备应考虑自带软化水。
2.2.3 所有设备均置于室内,设备间净空尺寸为:
2.2.4 电解用食盐采用满足《工业盐》(GB/T5462-2015)或者《食用盐》(GB/T5462-2016)的要求。
2.2.5 现场可提供380V、50Hz电源。
2.3 设备简述
2.3.1 电解食盐制次氯酸钠设备为包含但不限于浓盐水箱、稀盐水箱、制氯装置、投氯装置、次氯酸钠储罐、自来水软化装置、酸洗装置、排氢装置、各类水泵等设备及相关仪表、阀门、管道及附件、控制设备、电气设备、电缆及附件的成套设备,各装置集成为一体化。
2.3.2 制氯设备有效氯产生能力为:1台2000 g/h和 1台500 g/h次氯酸钠发生器。投氯设备投加量根据流量 (可调)。
2.3.3 整套设备采用全自动运行,同时可远程控制。投氯设备与整个汇水系统连锁自动启停,投氯设备根据流量调节。食盐投加采用人工方式,定期投加。整套设备运行信号需上传至中控室。
2.3.4 电解过程中产生的H2,经排氢风机稀释至1%以下后,排入大气。排
3 设备技术规格
3.1 供货清单
本项目设备供货清单如下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设备):
表3-1 供货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 | 电解食盐制次氯酸钠设备 | 含次氯酸钠投加装置 | 套 | 1 | 一体化设备 |
1 | 恒流整流电解电源 | 台 | 1 | 厂家自配 | |
2 | 软化水装置 | 台 | 1 | 国产* | |
3 | 浓盐水罐 | 套 | 1 | 厂家自配 | |
4 | 溶盐泵 | 套 | 1 | 国产* | |
5 | 饱和盐水计量泵 | 台 | 1 | 国产* | |
6 | 次氯酸钠发生器主机总成 | 台 | 1 | 包括控制系统 | |
7 | 次氯酸钠溶液存储罐 | 个 | 2 | 厂家自配 | |
8 | 排氢风机 | 台 | 2 | 国产* | |
9 | 次氯酸钠投加泵 | 台 | 2 | 国产* | |
10 | 盐酸酸洗剂存储罐 | 台 | 1 | 厂家自配 | |
11 | 酸洗泵 | 台 | 1 | 国产* | |
12 | 酸雾吸收器 | 套 | 1 | 厂家自配 | |
13 | 配套管路系统/电气控制系统 | 含管道,管件、阀门、控制仪表、电缆等 | 套 | 1 | 国产*(电气元件进口) |
14 | PLC控制系统 | 西门子PLC (含控制仪表和盐度检测仪表,控制元件用进口施耐德品牌) | 套 | 1 | 厂家自配 (西门子PLC) |
15 | 氢气检测仪 | 4-20mA输出,含报警输出 | 套 | 1 | 厂家自配 |
16 | 流量 检测仪 | 套 | 1 | 厂家自配 | |
17 | 安装辅材 | 批 | 1 |
注:供方所供电解食盐制次氯酸钠设备应是完整的,确保系统可按设计要求运行的。
3.1 设备技术要求
3.1.1 系统内设备、罐体、阀门、管道、仪表等材质应符合其介质条件的防腐要求。
3.1.2 设备结构设计,应能保证电解过程中产生的H2顺利排出。
3.1.3 设备内、室内、室外除排氢管道外均采用UPVC管,室内管道明装、室外管道埋地敷设。排氢管道采用 明装。
3.1.4 排氢管道阀门采用衬胶隔膜阀,其余均采用UPVC球阀。
3.1.5 酸洗泵、溶盐泵过流部分材质采用氟塑料合金。
3.1.6 计量泵本体采用PVC、膜片采用EPDM、球阀采用陶瓷、球座及接手采用PVC。
3.1.7 设备所配置的仪表,应符合设备全自动运行的需求。储罐均应配置相应的液位计用于自控。
3.1.8 动力及控制柜内、面板上的设备,应为符合IEC标准的产品。
3.1.9控制柜的外壳防护等级为IP54。控制系统应包含必需的控制元件、通讯模块、扩展模块,确保设备全自动运行及与上位中控系统的通讯功能。同时,应有10英寸的人机界面,实时显示设备的溶盐、配比、电解、酸洗、投加等过程,并可通过触摸控制运行,可与上位中控系统软件编制与调试。
3.1.11 设备应有电解液、电极板的温度监测。
3.1.12 动力电缆、控制电缆均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控制电缆的备用芯为20%,且不少于4芯。
3.2 设备主要技术参数
本技术规范仅对次氯酸钠发生器主机(电解槽总成)进行技术要求,其他配套装置厂家按自身工艺进行配置,并应满足设计要求。
(1)发生器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产生的次氯酸不得泄漏到环境中引起对人体感官的刺激;
(2)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如下:
数量 : | 5000克/小时 2台 |
有效氯产量 | |
有效氯浓度 | 7~9 g/l |
盐耗 | ≤3.5 kg/kgCL |
直流电耗 | ≤4.0 kg/kgCL |
整机能耗 | ≤6.0 kg/kgCL |
阳极材质 | 钛基多元涂层 |
阳极寿命 | >5年 |
阴极材质 | TA2 |
阴极寿命 | >20年 |
酸洗周期 | >720 h(累计工作时长) |
电解槽外壳 | 透明有机玻璃 |
环境中浓度 | <1.0 mg/m³ |
4 供货范围
4.1 供方应根据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提供电解食盐制次氯酸钠设备。供货范围如下,但不限于此。
4.1.1 由自来水进水口至加药泵投药点的全部工艺设备,包含但不限于表3-1所列设备、设备之间的连接管道、阀门、附件等。
4.1.2 控制设备、仪表、控制电缆及其附件等。
4.1.3 电气设备、铜母排线、动力电缆及其附件,接地线等。
4.1.4 必须的备品备件和工具。
4.1.5 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须的零部件,即使本技术规格书未列或已列出但数量不足,供方须在执行合同时予以不足。
4.2 供货界限
4.2.1 工艺界限:从设备自来水进口阀后1米处起到投药点止。
4.2.2 电气界限:从设备低压配电柜起(低压配电柜和外界连线的电缆由需方负责)。
5 工程技术服务
5.1 供方应负责设备到货后的安装和调试工作,保证所提供的设备能够按设计要求投运,需方进行协助配合。
5.2 在调试和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由供方的责任造成的设备和备件损坏的,由供方免费维修或调换。
5.3 供方免费为需方维修和运维人员提供相关培训。
6 质量保证及检验验收
6.1 质量保证
6.1.2 主要零部件均应进行工厂试验,并保证设计和结构满足本技术规格书要求。
6.1.3 用于转动零部件的材料,应有材料质量保证书或试验报告。
6.1.4 采用材料的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及内在质量应符合图样及技术文件的规定。
6.1.5 投标方应有确保产品和服务工作符合本招标书各项要求的措施,其中还应包括电机、等外购件的质量保证措施。
6.1.6 供方应提供有关质量保证的各项文件。这些文件至少包括:
(1) 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2) 主要零部件材料检验合格证书;
(3) 主要零部件材料试验报告;
(4) 各项试验报告;
6.1.7 说明所有用于制造设备的材料性能规范。
6.2 试验及要求
6.2.1 材料试验:材料应根据有关标准进行试验,并提供非破坏性试验的资料。
6.2.2 工厂试验
(1) 供方负责制作期间和装运前必需的试验,且将试验报告书提交招标方。
(2) 对本体所连管路进行的水压试验,以设计压力的1.5倍为试验压力,时间不小于30分钟。
(3) 性能试验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6.2.3 现场试验
(1) 在设备*安装好后,进行必要的试验及验收,并按验收标准进行。试验标准和方式由双方共同商定。
(2) 进行这些试验的时候,供应派人到现场,指导解决试验暴露的缺陷,直到合格为止。
6.3 质保期
6.3.1 投标方新提供设备质保期为投运后12个月。
6.3.2设备在规定的质保期内,因投标方原因而造成的损坏,或不能进行正常工作时,投标方应免费为招标方修理或更换零部件。
6.4 包装、运输和储存
6.4.1包装应符合《建筑机械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6.4.2投标方应编制装、拆发运单元清册,并注明包装形式。
6.4.3运输中应防腐蚀、防碰撞,堆放时应防止构件变形。
传真: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经开区新康路(妙盛国际孵化港第5幢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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